一、报考条件
1、具有平潮镇户籍,或直系亲属户籍为平潮且本人常住在平潮镇的,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不包括实习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
2、年龄及学历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3、有本镇村 (社区)工作经历的优秀退伍军人、借用人员以及优秀劳保协理员可由相关村(社区)组织推荐。
4、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有志于为新农村建设建功立业,热心为群众办事、公道正派,遵纪守法,群众基础好。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思维敏捷,仪表端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3日8:30至2019年9月15日17:0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平潮镇组织办公室,联系电话:80607015。
(3)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资格证书、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和受表彰奖励情况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报名表(见附件),组织推荐的需由村(社区)党组织填写《组织推荐表》并由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加盖党组织公章。
三、资格审查
平潮镇组织部门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适岗评价和面试,适岗评价主要对报名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成效、考核及奖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应变、综合分析等能力。适岗评价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适岗评价成绩男女分别排名,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比例进入面试(具体比例视实际参考人数确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将拟任职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相关招聘
录用后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待遇2100元/月,参照村干部办理相关保险。试用期满后,由镇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察,胜任者正式聘用,聘用期间享受村干部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