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信访局招聘派遣制信访工作辅助人员1名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19-06-14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根据工作需要,南通市信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信访工作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聘用签约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信访事业;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应届毕业生,有一定的文字材料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3.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南通市区户籍。(崇川区、港闸区、通州区、市开发区)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其他不符合参加招聘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并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材料与报名所需条件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6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3.报名地点:南通市信访局(世纪大道6号)
五、资格审查
南通市信访局依据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往年公务员招录考试内容,分值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3:1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分值100分。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确定人选。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信访局按规定组织实施,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时,在报考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聘用管理
对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由南通市再就业工程开发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派遣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合同期满后想续聘者,经单位考核合格,可优先聘用。
九、工资待遇
工资及劳动保险按照南通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统一标准执行,聘用期间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享受休假待遇。
十、其他
招聘单位委托南通市再就业工程开发公司发布本次公开招聘信息,也是唯一官方发布渠道,敬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