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医疗保障局招聘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7名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19-05-08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根据工作需要,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7名,其中,局机关招聘4人,下属事业单位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招聘3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取得相应学位;
(三)医学类、药学类、法律类、计算机类、财务财会类、审计类、中文文秘类专业;
(四)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5月;
(五)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六)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9:00~5月15日16:00(以报名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时需将以下材料目录、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ntwjjbgs @163.com:①报名表(贴彩色照片、承诺人本人签名);②本人身份证。③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有关工作经历及证明材料;⑤计算机、会计、审计、法律、医学等资格证书、表彰奖励证书。⑥本人公开发表论文等业绩资料。
(二)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三)适岗评价
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表彰奖惩等方面考察报名人员的能力和岗位相适度。
(四)复审
按适岗评价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资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适岗评价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适岗评价、面试成绩各占50%的分值折算总分(复审得分、面试得分均不得低于60分),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主动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南通就业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录用与待遇
拟被聘用的人员与南通市再就业工程开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该公司派遣到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按照《南通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岗位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联系电话:59001562 59001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