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人民政府招聘阳光扶贫专员2名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19-03-25
根据通州湾示范区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经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部门批准,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派遣到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人民政府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阳光扶贫专员2名。
三、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扎实,能够吃苦耐劳;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南通地区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操作,计算机相关专业、共产党员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由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3月21日-3月29日。(周六、周日除外)
地点:通州湾示范区政务分中心二期一楼西侧人力资源市场,电话:82501106。
2、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逐一审核,经审核不具备招聘资格人员,取消参与招聘的资格。
3、报名须知
由本人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资料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所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后将取消录用资格。
4、面试、体检及政审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评应聘者人际沟通能力、实际工作经验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政审。如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人员,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聘用及待遇
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试用期1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聘用人员参照通州湾示范区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统一缴纳“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