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6名,定向派遣至市级机关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年龄在30周岁以下,应具有与岗位要求匹配的学历,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国家、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0.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情形,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招聘岗位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6日(上午9:00-11:30,13:40-17:00)。
3.报名地址: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二楼(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4.报名材料:
(1)《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定向派遣用工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须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地址页及本人页)、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征信报告;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5)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如反映本人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明)的材料、党员证明、职称证书、技能证书、荣誉证书等。
5.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换岗位。
报名咨询电话:0513- 8352922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20,13:30-17:00。
(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用工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应聘者提交的材料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视为审核不合格。
资格审核材料原件仅供审核,复印件不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若“02-3”岗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不超过6人,取消笔试环节,只进行面试。其他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达到1:5时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用工单位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数继续组织招聘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均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实际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的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5倍的,按实确定。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的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与政审
1.体检。根据总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2.政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由用工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六、公示、录用与递补
1.公示。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南通人才网(https://ntjob.nantong.cn/)公示5个工作日。
2.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用工单位组织综合考评,考评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在一个月内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递补。在体检、政审、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用工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3-83558036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交通费、食宿费、体检费自理。
2.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以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资格证书以已经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需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
3.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他人代报名、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以及超过报名时间,造成报名不成功或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附件1:岗位简介表
附件2: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0日
原文来自:https://www.ntjob.cn/pages/information/exam-detail.html?id=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