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人员3名(政府购买服务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无不良记录;
2、男性,南通市市区(崇川、港闸、开发区)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二年以上园林绿化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
二、报名相关事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6月16日(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南通市城港路118号(越江路口向西800米),港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楼709室。
联系人:任女士,联系电话:85609545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和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在港闸经济开发区微信平台可下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填报,如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的证件材料失误、失真,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百分制计分。
2、面试
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为百分制。
3、总成绩
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占30%、70%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和政审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录聘人数1:1的比例依总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员。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将在港闸经济开发区微信平台公布。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政审着重了解应试者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业务能力等。
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如需递补,则依总分按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依据考试和政审情况,经研究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公示3天。
六、人员录用与待遇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南通市港闸劳务技术开发公司在1个月内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交纳“五保一金”。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在15个工作日内自行负责处理。
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期间,月工资3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留用者,享受港闸经济开发区工程类购买服务工作人员薪资待遇,并享受相应考核奖;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经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招聘报名表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