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如皋市体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体投公司)面向社会招聘5名救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男性,年龄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至1998年4月期间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持有救生员证或教练员证优先,退伍军人优先;未持救生员证者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救生员专业考试,取得证书。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符条件:
(一)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国有企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起至2018年4月25日17:00止。(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如皋奥体中心办公室。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如皋市体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证书;
(4)救生员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书。
3.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提交后,由体投公司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反馈应聘人员,审查通过者缴纳报名费50元/人。
(二)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业务能力及综合能力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按实收取。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市体育局会同体投公司组织实施。
(五)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
三、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体投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取得救生员证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救生员专业考试,取得证书,否则解聘。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五)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用工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为企业性质劳动合同制人员,拟聘用人员与体投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办理社会保险,规范管理,严格考核。
(二)工资待遇按照《如皋市体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资暂行办法》执行;
(三)工作人员实行动态化管理,试用期两个月,一年一聘。由体育公司制定考核细则,对不适应工作岗位的予以解聘。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如皋市体育局组织实施,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六、本《公告》由如皋市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7519585;
监督举报:0513-87512631。
附件:
如皋市体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如皋市体育局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