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劳务用工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报名条件
1、招聘岗位:
辅助管理岗位,人数1名,主要从事文书处理工作。
2、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为人诚信,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熟悉常用办公设备。
(5)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
(6)身体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10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南通市青年西路109号东方大厦4号楼底楼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南通市人力资源市场大院内)。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材料:
(1)经应聘者电脑打印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
(2)在有效期内的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3)学历证书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打印);
(5)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5、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6、联系方式:0513-83558013
三、面试
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核的人员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主要内容: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举止、普通话、实践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察。
四、体检、考察
1、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按实际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组织实施,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对体检合格人员出具介绍信,体检合格人员持介绍信至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聘用与待遇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少于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薪酬待遇根据市编办《关于印发南通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岗位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的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薪酬标准核发。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考试费。体检费自理。
2、应聘者保证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内容及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用工关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