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综合执法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名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20-08-14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根据通州湾示范区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经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部门批准,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名,派遣到通州湾示范区综合执法局工作。现将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综合执法协管员3人。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或治安管理处罚记录,无较严重的个人信用不良记录,无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记录;
2、身体健康,热爱综合执法工作,能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
3、男性,高中以上文化,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之后出生);
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党员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由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技能实操、体检、政审后,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8月12日-8月18日(周六、日除外)
地点:南通通州湾示范区政务分中心一楼大厅人力资源窗口,电话:82501106。
2、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逐一审核,经审核不具备招聘资格人员,取消参与招聘资格。
3、报名须知
报名须由应聘者本人在现场完成,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所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后将取消录用资格。
4、面试、体检及政审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及技能实操,主要考评应聘者人际沟通能力、实际工作经验等综合素质。面试及技能实操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及技能实操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政审。如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人员,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聘用及待遇
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试用期2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聘用人员参照通州湾示范区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统一缴纳“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