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东海镇公开招聘镇编外人员2名

发布日期:今天
东海镇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编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
2名,男性,开考比例1:2。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强的岗位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2、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可适当放宽至高中(含中专)以上),启东市户籍。
3、熟悉电脑计算机操作,能够适应24小时值班备勤,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有文字采编、视频编辑工作经验或其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0、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所聘职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东海派出所门卫室(联系人:袁沁青 联系电话:0513-83721508、83744300)
3、本人报名时需随带下列材料:
(1)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或部队时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退役军人应聘的需携带军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党员需提供党员证明;
(5)其他单位在职人员报名的,需提供在职单位同意辞职的材料;
(6)有B1以上驾驶证的人员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有专长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个人征信报告(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启东市人民银行大厅内自助打印);
(8)报名表(复制链接下载报名表,填写后手写签名)。
(二)资格初审
由东海镇政府和东海派出所负责审核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条件,报名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报名人员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一般为公共基础理论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等。
2、专业能力测试和体能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和计算机WORD的基础操作。
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两项以上测试达标视为体能合格。在体能测试期间,如因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
专业能力测试和体能测试均为达标性测试,分数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的将不能进入面试程序。
3、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报名人员入职动机、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表举止和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照总成绩排名,取前两名录用。
各项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录用人员名单在东海镇政府公告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

四、用工性质和待遇
被聘用人员性质为编外劳务派遣,录用后与东海镇政府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驻至东海派出所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等要求,由东海派出所对被聘用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及考核。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东海镇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享受 “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基本工资80%的标准发放。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镇人民政府、东海派出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3721508
监督电话:0513—80926952

附件:编外人员报名表

启东市东海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7日
原文来自公众号:福耀东海